作者:佚名 来源于:意志力训练中心
此外,由于男女分工的不同、农业的出现,男性逐渐成为生活来源的负担者;随着私有财产的出现和发展,女性对男性的从属地位被扩大到生活的各个领域,因而轻视妇女、视妇女为不洁之物的禁忌在社会中广泛流行。到了阶级社会,“男尊女卑”、“男女授受不亲”等思想大行其道、深入民心,所以导致凡是女性用过的物品或触摸过的物品或本身具有的生理上的东西都视为“不洁之物”。
这些与妇女有关的禁忌习俗和观念,绝大部分形成于父权制占统治地位、特别是封建社会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时期,浓重的封建宗法意识和男尊女卑观念的深刻影响,是它们最突出的特点。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从内容里面看到,汉区的封建文化意识在瑶族已扎下了很深的根。所以瑶族传统文化系统中的女性禁忌,往往将女性与灾星、晦气、污秽、不吉、不洁等观念相提并论,其实质是男尊女卑的观念在现实生活中的折射和再现。
日常生产中的女性禁忌
在瑶族社会,男耕女织本是生产中的自然分工,久而久之也成为一种禁忌。男性从事的各项生产活动及生产工具都被神圣化了,成为一种界域,以此限定女性的行动。狩猎在瑶族社会中,是一项重要的生产活动,在狩猎就有对女性特设的禁忌。金秀岭祖一带的茶山瑶,上山打猎时,在途中遇见妇女,妇女必须让路回避,否则就不会猎获野兽。家里有男子准备出外打猎时,妇女不得对着男子梳头,否则就会一无所获,空手回家,甚至打猎的人还会受伤。
金秀的山子瑶,忌产妇触弄渔猎工具,忌妇女从这些生产工具上跨过,否则渔猎会不顺利。凡上山打猎,要在天亮前出门,忌看见妇女梳头。如果在中途遇到肩不挑物、手不提物、空手回村的妇女,认为当天打猎必无所获。南丹白裤瑶,猎具不允许女人尤其是孕妇跨过,否则,不是一无所获,就会带来不幸。打猎出家门后立即遇妇女,当天将没有收获。
十万大山的山子瑶,产妇生育未满七日,不得出门干活。而许多对孕妇和产妇的禁忌不仅牵涉到孕妇和产妇本人,其家人的行为也要受到一定的影响和限制。金秀大瑶山的茶山瑶,妇女怀孕后,夫妇都不能在别人出门干活的时候,问他们去干什么。村人同孕妇或其夫在一个地方做工时,必须让他(们)先开工,认为不这样做,当天做工的人会发生刀砍斧伤、石压手脚等事故;打猎时,若有孕妇之夫在场,一定要他去放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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