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6.当代前卫艺术在金融海啸中节节败退

    重新“洗牌”能否成为人们明天的期待

    事件:2008年10月初,香港苏富比“现代及当代亚洲艺术”夜场拍卖会上,展出47件中国当代艺术品,成交率59.6%,成交额1.17亿港币,不足估价的一半,许多一线艺术家的作品全部流拍。国内包括华辰、嘉德等在内的大拍卖公司均纷纷停止拍卖中国当代前卫艺术品。在全球金融海啸的袭击下,“中国当代前卫艺术”市场将出现数十个犹如雷曼兄弟股价无量下跌的个案。

    入选理由:近两年,中国当代前卫艺术的迅速崛起,在世界艺术舞台上赢得风光无限,然而仅仅在转眼之间,国际金融风暴重创了它的“含金量”,中国当代前卫艺术首先从国际艺术品市场上,接着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开始了它全方位的“节节败退”。受此影响的不光是艺术品拍卖市场,数十家经营“前卫艺术”的画廊,眼下不是已经进入了冬眠状态,就是索性面临着倒闭的厄运。

    有人指责市场的过度炒作,也是导致当代前卫艺术品价格无量下跌的元凶之一。但是,通过重新洗牌,规范市场运作的机制,保护艺术家在更好的环境下去创作,已经成为人们期待美好明天的理由。

  7.文化部高度关注现当代艺术文化

    实施“中国现当代艺术推广项目”

    事件:2008年4月,文化部成立了中国现当代艺术推广工作委员会,并设立中国现当代艺术推广专项资金,由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实施的“2008中国现当代艺术推广项目”、其中包括“中国现当代艺术国际推广项目”、“中国现当代艺术重点推广展览”、及“中国现当代艺术研究和培训项目”,2008年资金使用计900万元,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入选理由:面对着我们身边每天产生的海量新闻,人们为什么如此关注这一条?

    因为此项目体现了政府关注中国现当代艺术文化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关乎的是中国的文化基础建设,关乎的是中国的时代精神,关乎的是中国的主流优秀艺术。而文化部门借助政府有限资金的支持,并以积极的姿态切实推广代表中国民族传统文化和现当代人文精神的主流艺术作品和艺术家。仿佛是春天的播种,使人们更加期待对于秋天收获的畅想。

    8. 中国申请世界级“非遗”代表作名录

    宣纸和徽墨制造技艺入选

    事件:2008年12月,有关部门在刚刚结束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申报相关工作后向媒体透露:2009年,中国方面总共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了35项申请,其中“文房四宝”中的宣纸和徽墨制造技艺入选。这一消息立即备受海内外媒体的高度关注。

    此前宣布的三批90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已经并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中国已经有昆曲、古琴、新疆维吾尔木卡姆和蒙古族长调名列其中。根据新规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设立“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两个名录。从明年开始申报每年一次,数量也将不再受限制。

    入选理由:这一举措,不仅表明了中国人对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珍视和爱护,以及捍卫本民族文化尊严的坚定态度,更现实的意义在于,它能够警示和排除某些国家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侵袭和干扰。

 

 

  9. 国家将启动涉台文物保护工程

    中央财政支持的工程涉及大陆十余省份

    事件:在2008年3月北京召开的“两会”上,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先生,提交了建议国家启动涉台文物保护工程的提案,立即获得了全社会的广泛支持。经过实地调查,国家文物局共登记了涉台文物1354处,其中超过一千处文物在福建、北京、重庆、广东、浙江、江苏等省份也有大量分布。大陆将启动由中央财政支持的涉及十余个省份的涉台文物保护工程,并表示特别欢迎广大台湾同胞的参与、支持。

    入选理由:单霁翔先生的这一重要提案,不仅具有促进大陆和台湾两地文化交流的现实意义,更蕴涵着长远而深刻的历史意义。

    涉台文物是指与台湾亲情、血缘、情感等方面联系密切的文物,它们在历史、科学、艺术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价值。启动涉台文物保护工程再次表明,两岸乡情割不断,有太多的文物证明台湾与祖国大陆不可分割。

    10.“齐白石版权案”敲响警钟

    提高著作权保护意识刻不容缓

    事件:数以百计的齐白石后人集体状告全国24家出版社及公司索要版权费案,在2008年7月,部分案件有了结果:一审判决其中5家侵权单位共赔偿138万余元,其他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入选理由: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在作者生前及其死亡后50年的保护期限内,作者的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获得报酬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未经作者或作者继承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该作者的作品。

    “齐白石版权纠纷案”,再次提醒我们,无论面对名人还是普通人,加强著作权保护、提高著作权保护意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同时也表明,我国对于著作权的法律保护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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